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记者陈菲)记者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在云南曲靖“4·7”“4·21”煤矿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中,检察机关已对11名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三要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进行诫勉约谈、通报批评甚至给予行政处分。这次督查要动真格,做到不尽责就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绿色金融助力环保beplay彩票腾飞滚动
5月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似乎取得一定成效。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11月份,实现出口退税766亿元,同比少退173亿元,下降18.4%。原因在于前期为支持外贸发展加快了出口退税进度,本月退税额相应减少。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通报了有关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就《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诉讼,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公益”的保护。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牵涉地方和部门利益,适合代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拥有法定的调查权,有利于调查取证和解决举证困难问题;检察机关能够从大局出发,审慎地行使公益诉权,避免影响到正常的行政秩序;检察机关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能够高效、准确地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大幅度降低司法成本。 答:《方案》将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将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并应当制作公益诉讼起诉书。 答:检察机关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要依据刑事法律追究其犯罪行为,又要依据民事法律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达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效果;而对于那些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因此,无论是追诉刑事犯罪,还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都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手段,这些手段依据不同的法律,发挥不同的功能,不可偏废。(记者 梁捷)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beplay彩票